各國紛紛競相打擊網絡謠言 |
發布時間: 2012/8/4 16:36:14 |
新加坡--媒體發展管理局適時查處謠言,直至以誹謗罪起訴
新加坡的互聯網普及率很高。網絡的盛行帶來了很多便利,也帶來了網絡謠言等社會問題。如何監控網絡謠言,防患于未然,成為政府的一大關注點。 1996年,新加坡廣播管理局被相關法規授權管理網絡信息。2003年,根據修改的互聯網相關法規,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接替廣播管理局,履行網絡信息 管理的職能。該局鼓勵網絡行業建立自己的評判標準。如果發現網絡謠言,該局會適時查處,嚴重造謠的還會被以誹謗罪起訴。 美國--130項法律、法規規制網絡傳播內容 2010年5月7日,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發布的一項調查表明,有32%的美國青少年曾經有過被人在網上散播謠言、未經允許公布私人電子郵件、受到威脅性信息、未經允許上載令人難堪照片等欺凌和騷擾的經歷。 為有效管理互聯網,美國國會及政府各部門先后通過了《聯邦禁止利用電腦犯罪法》《電腦犯罪法》《通訊正當行為法》《兒童互聯網保護法》等約130項相關法律、法規,對包括謠言在內的網絡傳播內容加以規制。 美國各州、市也相繼通過相關法規。紐約已通過立法懲治散布有關銀行金融狀況謠言的行為。2012年1月1日,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正式生效的一項新法規定,校方有權將有利用互聯網散布謠言等“欺凌行為”的學生予以停學或開除。 印度--散布虛假、欺詐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2000年6月,印度頒布《信息技術法》,涉及刑事訴訟、行政管理等內容。2008年孟買連環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,印度對該法作出修訂,規定對在網上散 布虛假、欺詐信息的個人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,對故意利用計算機技術、破壞國家安全或對人民實施恐怖主義行為者,可判處有期徒刑直至終身監禁。 2011年,印度再次修訂《信息技術法》,重點加強對網站的規范管理,規定印度政府有關部門有權查封可疑網站和刪除內容,網站則應當在接到通知36小時 內刪除不良內容,同時網站運營商還需要在聲明中清楚告知用戶,不得發布有關煽動民族仇恨、威脅國家團結與公共秩序的內容。2010年9月起,印度政府為維 護國家安全,要求對黑莓郵件、即時通訊等通訊軟件,以及臉譜和推特等社交網絡平臺進行監控,并多次要求上述網絡運營商協助政府刪除涉嫌違法網絡內容。 韓國--《電子通訊基本法》嚴懲危害公共利益的虛假信息散播者 2008年4月,韓國與美國就進口美國牛肉談判達成協議,有關美國牛肉有瘋牛病隱患的傳言在網絡大肆傳播,韓國MBC電視臺還制作了相關節目,導致民眾 開展了反對進口美國牛肉的強烈示威和集會活動,持續兩個多月。韓國檢方經過調查認為,MBC電視臺有關節目的核心內容是虛假的,隨即對電視臺相關負責人予 以起訴。 同年12月底,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,韓國一普通公司職員樸大成在網上發布消息稱,韓國各大金融機構發布緊急命令,禁止企業買入美元,以避免韓元過度貶值。韓國股市、匯市一片恐慌。韓國各大金融機構紛紛表示,該消息為虛假消息,檢方隨后起訴了樸大成。 上述兩起事件發生后,立法機關抓緊研究制訂更加嚴格的法規,以對發布謠言者進行處罰。目前,韓國《電子通訊基本法》規定,以危害公共利益為目的,利用電 子通訊設備公然散播虛假信息的人,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繳納5000萬韓元(1美元約合1138韓元)以下罰款。 墨西哥--韋拉克魯斯州和塔巴斯科州為打擊謠言修訂刑法 前不久,墨西哥韋拉克魯斯州兩名教師利用社交網站散布消息,稱部分學校遭到襲擊,學生被綁架,從而引發社會恐慌,造成該州交通癱瘓。為了打擊類似的謠 言,該州通過了刑法修正案: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造謠稱存在爆炸裝置、武裝襲擊以及可能造成人體傷害的化學、生物或有毒物質,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,可處以1年 至4年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 塔巴斯科州議會也通過了刑法修正條款:對利用電話或其他大眾傳播手段,散布虛假警報或緊急情況信息,危害社會穩定或引發社會混亂的,處以6個月到2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。 本文出自:億恩科技【www.laynepeng.cn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