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計算技術“開放”的真正定義 |
發布時間: 2012/8/1 15:31:21 |
開放”是云計算實施的熱點問題,那么什么樣的云技術才可以歸為“開放”?下面就來看看云計算專家David Linthicum的定義吧。
本文作者David Linthicum是比克集團(Bick Group)的CTO,是企業計算界的公認的專家。在過去的十年間,他一直專注于云計算相關的技術和策略研究,以及怎么讓云計算更好地服務于現代企業。針對近期業內流行的云計算的“開放性”,他在此發表自己的看法。 11月3日國際報道 本周在Cloud Expo大會上,我聽到了太多“開放”這個詞。這不僅是云計算的問題,在大多數的軟件世界,“開放”幾乎變成了一種宗教信仰。技術人員通常會認為他們需要使用“開放的”技術,但是他們并不了解“開放”到底意味著什么。 這個想法是具有說服力的。我們都希望能夠投資那些可以和其他“開放”技術能夠很好地共同運行的技術,而且我們沒有獨立于供應商是因為它是“開 放”源的。因此,我們可以包括自己在這些技術上的投資。 很顯然,這個愿望會被應用在云計算方面的技術上。因此,在云計算領域,圍繞“開放”的標準組織就出現了。例如:也就在這周,開放數據中心聯盟成立了,以便引導IT供應商支持開放優先的云計算世界。當然,還有開放云計算聯盟,該連們主要關注于供應商和行業合作,以便確保云是開放的,這包括使用開放云測試平臺。 但是,事情的真相是,“開放”被如此高頻率地使用,但是它卻不具有任何意義和價值。我認為它只不過是一種市場營銷手段。可能也是時候畫條線來表明“開放”的真實意義了。 下面是我提供的定義: 首先,供應商必須提供核心云技術或者服務的代碼,而不是許多供應商所謂的“開源版本”,它不應該在單獨代碼樹的項目自己,應該是供應商提供的給客戶使用的。 其次,供應商必須有反饋、修復,還要把外部的新功能返回到核心代碼樹中。 最后,供應商對使用其核心產品,并構建更好產品,或者包括在其他產品中的人提出訴訟。 你會發現,在這三個條件的約束下,只有極少數的云技術是開放的。 本文出自:億恩科技【www.laynepeng.cn】 |